民国时期播音教育的历史回顾
[摘 要] 播音教育是国民政府时期发展社会教育的重要举措之一,即通过提倡播音教育,建立专门组织机构,建设和开发播音教育资源,培养播音技术、艺术和教育人才,出版书刊等方式致力于扫除文盲、普及教育,以实现所谓“教育救国”。这股播音教育热潮具有政府极力推行、社会民众广泛参与的特点,对当时中国开展社会教育活动产生了积极影响和推动作用。
[关键词] 民国时期; 播音教育; 电化教育
[中图分类号] G40-057[文献标识码] A
[作者简介] 黄小英(1971—),女,蒙论文联盟www.Lwlm.com论文联盟www.LWLM.com编辑。古族,内蒙古鄂尔多斯人。讲师,硕士,主要从事民族信息化研究。E-mail:huangxiaoying1501@163.com。
在中国,播音教育出现于20世纪20年代, 30—40年代达到空前发展,一度成为民间和政府极力推行的文化教育活动,也是许多关心教育的人探讨的课题,被认为是“从印刷术发明以后传达知识方法的大革命”、“教育的新工具”。但随着政权更迭,播音教育的热度迅速减退,不再受到人们的关注。新中国成立后,学界对这一时期播音教育活动很少提及,甚至遗忘。20世纪90年代后,有些学者开始关注中国早期电化教育史料的整理,但缺乏专题性播音教育研究资料,制约了中国早期电化教育的进一步研究。因此,很有必要梳理这段播音教育的发展历史资料,补齐原本缺失的一页,以便能够全面和现实地理解曾经辉煌却鲜为人知的这一播音教育运动。
一、播音教育的提倡
民国初期的播音教育作为社会教育的一种举办形式,其开办和发展有其独特的背景。具体而言,广播作为科技进步的产物,它所具有的将声音传播得“远”、“广”、“快”的特点正好契合了民国初建时期“教育救国”的主张和教育面向全体民众的“大教育观”的思想,认为“我国文化落后,民智未开,文盲既极众多,交通又甚阻滞,故藉印刷品传播知识之缺点,在我国尤为明显,播音教育之推行,在我国尤感需要,”[1]主张教育既是广播电台义不容辞的任务,又构成了广播的重要内容,因此,无论是政府部门、学校组织还是教育界人士都踊跃加入播音教育行列。
首先提倡播音教育的是中央电台。1928年8月1日于南京设立的中央电台开始了第一次播音。其节目内容以政治宣传、新闻报道、学识灌输以及音乐戏剧等为主,每天播音4~5小时,覆盖范围为电力所及的东南各省;1932年,另建强电力的中央大电台,每天播音12个小时,节目内容有政治、教育、常识及其他等四种。[2]
1935年起,国民政府教育部也开始规划实施电影教育与播音教育。是年6月,教育部通令全国各省、市教育厅局,为所属中等学校及民众教育馆,分期装设收音机。同时,教育部还购置1000架收音机,以供各省、市之需。7月,教育部举办收音指导员训练班,由各省市保送人员入班受训。10月10日,在中央广播电台开始教育播音,每周三次,每次半小时,这是我国播音教育的正式开始。[3]表1为1935年上半年度中央电台教育节目安排情况。
大学提倡播音教育当首推江苏省立教育学院。1932年,“一·二八”上海战争爆发后,无锡的江苏省立教育学院为宣传救国以及开展民众教育,特购置一台50瓦特播音机(1937年扩大为100瓦特),由研究实验部主任俞庆棠领导,陈汀声负责管理和安排,每天早(7点—9点)、下午(4点—5点30分)、晚(6点30分—9点10分)播音,播音内容分为教育节目、娱乐节目、日用节目(分别占40%、55%、5%)三大类。可以说,这是我国第一座教育电台。[4]1935年6月至7月,该院应江苏省教育厅要求开办了“无线电收音机制造暑期讲习班”,令各中小学及社会教育机关派员参加,学习收音机制造、使用、保护方法以及无线电一般常识,为期6个星期;1936年,为培养电影教育与无线电播音教育专门人才,设立电影电播教育专修科。另外,还在民众教育系开设播音实习课程,提倡学生研究及实施播音教育,学习播音机的管理方法。表2为该院1935—1937年播音教育节目情况一览表。
文化人士参与播音教育的第一人是陶行知先生。[5]他在《千字课》平民教育活动中多次提倡利用幻灯、播音手段辅助教学。如1935年3月,他在汉口市立第三小学指导小先生工作时,曾租用汉口市电台设立小先生普及教育讲座;同年4月,为上海办教育广播,租中西大药店无线电播放教育节目,从4月10日开始,每天中午12点30分播放《老小通千字课》国文教育、自然科学、唱歌、世界大事等内容。
二、播音教育组织的建立
播音教育和电影教育在发展之初,合称为电化教育。因此,播音教育多数是以电化教育名义与电影教育同步进行,只是二者的侧重点略有不同:电影教育多数是在教育部支持下由高校和电影界组织,服务于大学及社会教育领域;而播音教育则由教育行政部门主持,以中等学校及民众教育馆为主要对象。
1936年7月教育部先后成立了电影教育与播音教育两个委员会,办理全国电教器材供应及技术指导事宜,并通令各省教育厅指定一人专办电化教育行政,将全国划分若干“教育电影巡回队”及“播音教育指导区”(据统计,1936年有81个区,1938年增设31个区,1939年增设23个区,共有135个区),以便分别实施电影及播音教育。这是我国教育行政机关专设电影与播音教育的开始。1940年5月,教育部社会教育司增设第三科,办理电化教育行政事宜;同年11月,又将两委员会改组为电化教育委员会,内设编辑、技术及推广三组,同时各省教育厅增设电教股。[6]
1936年10月,教育部规定各省、市教育厅设立播音教育服务处,办理修理收音机、统筹购配干电池等事宜;1941年2月,撤销播音教育服务处,成立电化教育服务处,统筹办理各省电化教育技术指导事宜;1943年10月,将原有电化教育服务处改组为电化教育辅导处,下分电影、播音及总务三组,着重全省电化教育技术辅导及施教示范工作。根据教育部呈报数据,截至1946年12月,设置电化教育辅导处的有四川、云南、湖南、甘肃、浙江、宁夏、江西、广西、福建、新疆、河南、广东、辽北、北平等14个省、市。[7]
此外,从1935年到1947年,教育部颁布的电化教育法令共57种,1943年起经检查、废止、修订补充后有17种(组织规章7种,办法须知5种,人才训练5种)。这些法令中,在播音教育方面影响较大的有:《全国中等学校及民众教育馆装设无线电收音机办法大纲》(1935年6月4日公布)、《各省市实施播音教育办法》(1936年10月3日公布)、《各省政府设立收音员训练班大纲》(1940年5月23公布)、《各省市电化教育人员训练办法大纲》(1940年8月12日公布)、《教育机关收音机整理要点》(1946年公布)等。
从上述教育部设立的电影与播音教育的行政机构、辅导和实施机构以及颁布的法令看出,虽然播音教育机构变动大、颁布法令多且处于极不稳定发展态势,但播音教育自始就为教育行政的重要组成。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这段时间中国进入全民抗日战争时段,广播具有辐射面广、便捷性和节约性等特征,使政府自然地将其作为抗战宣传和推广通俗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加以利用,战争成为播音教育的催化剂。
三、播音教育资源的建设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开展播音教育除建设电台外,收听方面也需要不少的投入。当时教育部鉴于各省市各级学校及社会教育机关经费困难,不便自购无线电收音机,历年均由教育部统筹购发,表3为教育部1935年至1946年购买、分发各教育机关的无线电收音机及补助干电池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