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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与阳明心学

[日期:2008-06-12] 来源:  作者:陈寒鸣 [字体: ]

张居正(1525—1582),字叔大,号太岳,湖北江陵人。少年时即疑敏伦,嘉靖二十六年(1547)考中进士,旋改庶吉士,授翰林编修。隆庆元年(1567),穆宗即位,迁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参与政事。神宗即位后,代高拱为首辅,执掌实权达十年之久,为一代权相。张居正执政期间,推行了一系列 政治 和 经济 制度改革,对于振兴朝纲,缓解财政困难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不过,由于他推行的改革措施触犯了许多贵族官僚的利益,故而引起了一些不满,加以他刚愎自用,秉权过权,更成为朝野“清议”之的。据《明史》本传,他死后遭谮毁而被削爵夺谥,籍没家产,其长子自缢身亡、次子和他的弟弟“俱发戍烟瘴之地”。对于这样一位 历史 人物,朱东润在其名著《张居正大传·序》中概略性地评述道:

中国 历史上的伟大人物虽多,但是象居正那样划 时代 的人物,实在数不上几个。从隆庆六年到万历十年之中,这整整的十年,居正占有政局的全面,再也没有第二个和他比拟的人物。这个时期以前数十年,整个政局是混乱,以后数十年,还是混乱;只有在这十年之中,持到清明的时代,敌人由分化到崩溃,中国由安定走到进展,一切都是居正的大功。他所以成为划时代的人物者,其故在此。但是居正的一生,始终没有得到世人的了解。“誉之者或过其实,毁之者或失其真”,是一句切实的批评。最善意的评论,比居正为伊周,最恶意的评论,比居正为温莽。有的推为圣人,有的甚至斥为禽兽。其实居正即非伊周,亦非温莽;他固然不是禽兽,但是他也并不志在圣人。他就是张居正,一个受时代陶熔而同时又想陶熔时代的人物。

问题 在于:既然“张居正不仅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同时也是一位学识渊博的思想家”[1],那么,风行于当世的阳明心学对他思想有无 影响 ?他本人的思想与阳明心学有何异同?他与阳明后学有着怎样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对阳明学的 发展 走向又有着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不仅关涉到对张居正其人其学的评价,而且在 研究 明代中后叶思想史时也是很值得认真论究的。 

大凡形成比较完整体系的思想 理论 ,总是对应着现实 社会 所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明代中后叶先后出现的王阳明“良知”之学和张居正“敦本务实”之学就是如此。

王阳明(1472—1529)把其所处时代出现并愈演愈烈的“贪官酷吏,肆虐为奸;民为困穷,恣肆交作”[2]的社会现实问题,归因为“良知之学不明”。他说:

后世良知之学不明,天下之人用其私智以相比轧。是以各有心,而偏琐僻陋之见,狡伪阴邪之术至于不可胜说。外假仁义之名,而内以行其自私自利之实;诡辞以阿俗,矫行以干誉;掩人之善而袭以为己长,讦人之私而窃以为己直;忿以相胜而犹谓之徇义,险以相倾而犹谓之疾恶;妒贤忌能而犹自以为公是非,恣情纵欲而犹以为同好恶;相陵相贼,自其一家骨肉之亲已不能无尔我胜负之意、彼此藩篱之形,而况于天下之大、民物之众,又何能一体而视之?风无怪于纷纷藉藉,而祸乱寻于无穷矣。仆诚赖天之灵,偶有见于良知之学,以为必由此而后天下可得而治。[3]

在他看来,“纪纲凌夷”的现象反映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今之学者以仁义为不可学,性命之为无益”[4]则是普遍存在的“纪纲凌夷”的社会现实在人们观念形态的反映,至于造成这一切的根源乃在于“良知之学不明”。因此,他认为,只有讲明“良知之学”才能使“天下可得而治”。这样,一切社会矛盾都被消融为伦理问题,似乎现实社会危机的解决并不在于更新伦理规范,也不在于依据社会政治的变化而对政治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而仅仅只在于使人们的道德实践怎样好地与纲常规范一致,从而更有效地维系现实政治体制,化解客观存在的社会危机。这在逻辑上虽有因果倒置之弊,但确使王阳明的“致良知”说不同于程朱 理学 的纯经院之谈,而具有十分显明的政治实践意义。

基于这样的认识,王阳明力纠程朱理学“析心与理为二”之弊,重新诠释“格物”之义:“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5]格物即正物,而物乃心之外化,“心外无物”,故“天下之物本无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6]正物即正心,亦即“致良知”:“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7]同时,他又反对陈献章提倡的那种一味“静坐”,期图“从静坐中养出个端倪来”,或通过天长日久静坐,“然后见吾此心之体”[8]的做法,认为:“只要去人欲、存天理,方是功夫。静时念念去人欲、存天理,不管宁静不宁静。若靠那宁静,不惟渐有喜静厌动这弊,中间许多病痛只是法人潜伏在,终不能绝去,遇事依是滋长。以循理为主,何尝不宁静?以宁静为主,未必能循理。”[9]可见,阳明真正重视的是要实实落落依照良知去做。这样,他便将封建纲常伦理由外在的“天理”转化成内在的“良知”,在此基础上来强调道德实践,甚至进而把认识上的是非也纳入道德实践范围,与主观上的好恶相等同,所谓“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是非只是个好恶。只好恶便尽了是非,只是非就尽了万事万变。”[10]这就使得“良知”内涵的封建道德规范成为了人们的选择及行为标准。只要人们真正依照“良知”生活,就能在思想上、行为上与封建统治者的要求保持高度统一。

作为一位忠实于王权的封建官僚,王阳明一生积极镇压民众的“叛上作乱”,致力于“破山中贼”,但他认为武力镇压并不足以从根本上杜绝民众的反叛,“民虽格面,未知格心”,比“山中贼”更为厉害的是是“心中贼 ”,而他的“致良知”学说恰恰具有破“心中贼 ”的功效,因为即使愚夫愚妇,倘真能“知这良知诀窍,随他多少邪思枉念,这里一觉,都自消融,真个是灵丹一粒,点石成金。”[11]“致良知”说之所以具有如此功效,是因为其并非什么深奥的理论,而只是要人们“去此心之人欲,存吾心之天理耳。”[12]换言之,“致良知”是以“存理灭欲”为目的。这表明王阳明认为只要通过唤发人们的“良知”并使人们各致其“良知”,从而使每个人都无丝毫私欲牵挂,而只存留天理于心中,就能够真正破“心中贼”,化解现实社会的危机,使封建统治长治久安了。

然而,现实的社会然而既未因王阳明力“破山中贼”而有所消解,也没有因阳明提出“致良知”说以破“心中贼”而得以解决;相反地,社会危机不仅依然存在,而且更加深重了。“意主苛刻”、“益肆诛戮”[13]的世宗屡兴大狱,制裁异己,严重破坏了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统治阶级的向心力,加剧了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君臣上下勾心斗角,朝廷内外纷争不已。至于“当国者政以贿成,吏腴民膏以媚权门,而继秉国者又务一切姑息之政,为捕负渊薮,以成兼并之私”更造成“私家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的弊害。[14]

生长于社会底层而深知时艰的张居正,是怀抱着解决现实社会危机的志向开始其政治生活的。嘉靖二十六年,他方中进士、入翰林院,即撰《翰林院读书说》,明确表白了自己的为学宗旨和政治抱负。他说:“善学不究乎性命,不可以言学;道不兼乎经济,不可利用故通天地人而后可以谓之儒也。造化之运,人物之纪,皆赖吾人为之辅相;纲纪风俗,整齐人道,皆赖吾人为之经纶;内而中国,外而九夷八蛮,皆赖吾人为之继述,故操觚染翰,从骚客之所用心也;呻章吟句,童子之所业习也。二三子不思敦本务实,经眇眇之身任天下之重,预养其所为,而欲蒲一技以自显庸于世,嘻,甚矣其陋也!”[15]二十八年,他给世宗皇帝上《论时政疏》,初次陈述自己的政见,指出当时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宗室骄恣”、“庶官瘝旷”、“吏治因循”、“边治因循”、“边备未修”、“财用大匮”五种积弊的根源在于“血气壅閼”,并非无法救治;而所谓“血气壅閼”指的是世宗长期移居西苑,不理朝政,是夕与宦官宫妾为伍,致使上下不通、君臣道隔,政治处于瘫痪状态。所以,他认为世宗帝如再不励精图治,“广开献纳之明,亲近辅弼之佐”,使“君臣之际晓然无所关格”,国家政治则将病入膏肓,虽有良医扁鹊也无可挽救。[16]隆庆二年(1568),已晋升为内阁大臣的张居正,给穆宗皇帝上《陈六事疏》,系统提出了自己的改革纲领,开篇即谓:

臣闻帝王之治天下,有大本,有急务。正心修身建极以为臣民之表率者,图治之大也;审几度势,更化宜民者,救时之急务也。大本虽立,而不能更化之善治,譬之琴瑟之不调,不解而更张之,不可鼓也。恭惟我皇上践阼以来,正身修德,讲学勤政,倦惓以敬天法祖为心,以节财爱民为务,图治之大本既已立矣,但近来风俗人情,积习生弊,有颓靡不振之渐,有亟重难迫之几,若不稍加改易,恐无以新天下之耳目,一天下之心志。

他以“省议论”、“振纲纪”、“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为六大急务,认为解决了这六大急务就能刷新政治,“新天下之耳目,一天下之心志。”[17]如果说他嘉靖年间所上《论时政疏》着重于列举时弊,从“内圣”方面要求世宗帝励精图治,那末,隆庆年间所上《陈六事疏》则在肯定穆宗帝求治之心的前提下,重点要求其解决六大急务以刷新政治,做到“外王”。张居正的这种思想无疑是以儒家“内圣外王”的经世之学为理论基础的。然而,身踞决策高位的世宗和穆宗都怠于政事,只顾追求个人的腐化享乐,而锐意改革的张居正所提出的救世良方被他们束之高阁。这使居正深切地感受到各种政治积弊及由之而引发的社会危机,其病根乃在于封建专制权力机构功能的严重失调。因此,尽管他也很看重“性命之学”,但并不认为依靠“性命之学”(如王阳明提倡“致良知”之类)就能够扫除时弊,拯救现实危机,故而把调整权力机构功能,自上而上并有针对性地推展经济、政治改革,作为化解社会危机,进而达到富国强兵的途径。

隆庆六年(1572),穆宗猝然中风,召高拱、张居正、高仪三位阁臣于御榻前受顾命。时,高拱为内阁首辅,本应承担辅助神宗帝重任,但因他没有处理好与内监冯保的关系,触怒了皇后和神宗生母皇贵妃,受到革职回籍的处分,于是张居正出任内阁首辅,掌握了政权。从隆庆六年到万历十年的整整十年间,张居正一直被神宗帝以师礼相待,尊称为“元辅张先生”,实际取得了封建专制体制最高决策人的地位。他充分利用这种特殊条件,按照既定的设想,稳健而扎实地推行全面改革。他制定“考成法”以解决中央集权问题,设立“职官书屏”以解决人事问题,从而有效地遏制了吏治腐败,很快使政治面貌焕然一新,顺利建成一个操纵自如、运转灵活的权力机构。他又从整顿田赋着手,在全国范围内清丈田地,并以此为基础推地“一条鞭法”,进行赋役制度的全面改革,从而使国家财政状况有所好转,人民的经济生活也安定了。史称“万历年间,最称富庶”,说明他富国的目标成功实现了。此外,他以政治家的战略眼光找到当时外患频仍的症结,采取一系列得力措施,解决了无兵无财无将的难题,基本成功实现了他强兵的目标。

综观张居正的各项改革,其中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加强中央集权,重振纪纲。张成正认为,当世危机表现最为严重的是君主势衰,政事弛靡,政局失控,“国威未振,人有侮心”、“人乐于因循,事趋势于苦窳”。[18]他在隆庆年间即上书直言其近日以来,朝廷宗旨,多废格不行,抄到各部,概从停阁。或已题奉钦,依一切视为故纸,禁之不止、令之不从,至于应勘应报,奉旨行下者,各地方官尤属迟慢,有查勘一事而数十年不完者,文卷委积,多致沉湮,干证之人,半在鬼录,年月既远,事多失真漏网终逃”。[19]万历元年(1573)在《请稽查章奏随事考成以修实政疏》中又指出:“臣等窃见近年以来,章奏繁多,各衙门题复,列殆无虚日,然敷奏虽勤,而实效盖鲜。……顾上之督之者谆谆,而下之听之者恒藐藐。鄙谚曰‘菇口顽而妇耳顽’,今之从政者殆类于此。欲望底绩有成,岂不难哉!”[20]针对这种君主政治赖以运行的庞大官僚机器等几乎瘫痪的状况,张居正提出必须“振纲纪”。他说:

人主以一身而居乎兆民之上,临制四海之广,所以能使天下皆服从其教令,整齐而不乱者,纪纲而已。

他所说的“纪纲”指的是君臣统治集团的权力法纪,“振纪纲”就是要强化君臣统属关系,加强君主对整个官僚体系的控制。这主要有三层 内容 :一是君主要亲自总揽法纪刑赏之权。他说:“张法纪以肃群工,揽权纲而贞百度,刑赏予夺,一归之公道。”(同上)法纪刑赏之权如同“太阿之柄”,君主“不可一日而倒持也”,否则就会失去权威,失去对群臣有效控制。二是强化君主诏令的绝对权威。他说:“君者,主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诏令是君主政治权威的实际运用和具体体现。在君主专制社会背景下,全部政治的运行主要由君主颁行诏令自上而下推动,“天子之号令,譬之风霆”,若“风不能动,而霆不能击”,君主的诏令不能得到有效、彻底的执行,则君主权威何在?君主又怎控制群臣百官?三是君主要严明法制。他认为,君主“无威”,臣下就会“无法”,而严明法制则是强化君威的制度保障。他详细辨析了徇情与顺情、辰作与操切之异同,坚决反对徇情和操切,说:“徇情之与顺情,名虽同而实则异;振作之与操切,事若近而用则殊。”认为“顺情”指“整齐严肃,悬法以示民,而使之不敢犯”,“操切”则是“严刑峻法,虚使其民而已。”显而易见,“徇情”和“操切”是对纪纲的极大破坏,而正确的做法为“情可顺而不可徇,法宜严而不宜猛”,严明法制的关键是执法公平无私,不偏不倚,做到“法所当加,虽贵近不宥;事有所枉,虽疏贱心申”,[21]如此方能提高法制权威,进而使君威振作起来。

如果说张居正试图通过一系列自上而下地改革,化解现实社会危机,重振君主专制统治的纲纪,那末,对于王阳明来说,无论是其学说层面上推扬“心即理”、“致良知”“知行合一”之说,还是实际政治操作层面上颁“乡约”,力行“十家牌法”等,都无非是要将他拯救现实社会危机,维护君主专制政治秩序的道德原则融贯到社会实践行为之中。就这方面而言,张居正和王阳明在思想本质上是完全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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