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游客 登录 注册 站内搜索
背景颜色:
阅读论文

浅谈网络化境遇中的意识形态间对话

来源:  作者: [字体: ]
 摘要:盲目的独白时代已然远去,现在是对话的时代。对话是走向永无止境的创造性未来的钥匙,当代意识形态的发展只有在对话中才能拥有永远充满活力的源泉。网络和网络化趋势的出现和扩张极大地延伸了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时空界域,人们通过网络可以迅捷地交流思想和情感及大量的各类信息,网络化成为意识形态对话中最值得关注的境遇和场景,因此,在推动意识形态对话以求促进自我信仰的意识形态发展过程中必须合理利用网络。
  关键词:意识形态:对话;网络化境遇
    
  意识形态作为对人类生命终极意义及相应地怎样生活的解释和反思,对人的心理和行为具有强大的塑造作用和深远影响,所以各个国家、民族、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等组织都非常重视自身意识形态建设,以力求获得更多民众的持久认同。由于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意识形态是不断变化和多元的,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和民族、不同阶级和阶层及社会集团的意识形态有差异性,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斗争和交锋不可避免,一直以来,意识形态领域的主要存在状态也确实如此。然而,自上世纪末开始,人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因为意识形态领域的尖锐冲突和斗争造成的内耗、欺凌、侵略、对抗甚至相互惨杀带来的人类悲剧,对话逐渐成为各种意识形态促进自身发展的自觉的思维选择,在意识形态领域被提倡和推崇。而网络的发展和普及无疑为对话的真正实现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一、意识形态间对话:思维范式转换使自我内在转变
  
  意识形态间对话是指在某些问题上持有重大分歧的意识形态体系的不同信仰个体或群体,本着向对方学习关于这些问题更多真理为目的的双向交流。以求推动具体意识形态的发展、维护信仰。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双向交流都是对话,首先,在一个具体的问题上有着完全相同的看法之间的交流不属于对话,这违背了对具体问题的原有认识有重大分歧的对话前提;另外,确信自己掌握了全部真理而以完全否定对方为目的或者存在说服对方放弃原有信仰以求转化对方的居心的争吵、辩论之类,有时虽冠以对话之名却不符合对话的本质要求——双方地位平等(对话过程中切忌自我优越和存有凌驾对方之上的图谋)、以向对方学习为目的(主要是为了自身的改变和成长,而不是迫使对方改变)。只有在深刻把握意识形态对话内在本质规定的基础上,才能使这种思维范式真正起到促进意识形态自我内在转变的作用,使民众坚定意识形态信仰。
  
  1.对话在当前应成为意识形态的存在方式和发展基础
  在全球化的时代,科学技术的推动使任何地区、国家和民族想要离群索居变得越来越不可能了。与之相伴随的是各种意识形态在世界各地相遇、共生,意识形态领域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局面。每一种意识形态都有其特殊的名称,如宗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马克思主义、民族主义、无政府主义等等,它们各自的认知具有整体l生,往往是无所不包,但永远不会完全一致,特别是对一些本质问题的认知大多是完全对立或相互排斥的,否则就不会是不同的意识形态了。它们之间的差异和对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通常表现明显,容易被认识和把握,冷漠、侵略或吞并成为人们在不同意识形态相遇时的思维选择和对待方式。然而,过于强调意识形态的差异和对立,会引发相互敌视、冲突甚至诉诸武装暴力行动,上个世纪两次灾难性的世界大战和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冷战”对各国造成的破坏与不利影响就是典型事例。实际上,同时代存在的任何一种意识形态的产生和发展由于受到特殊的历史条件、特殊的环境和特殊的人或人类群体等的限制都无法完全洞悉所有的真理,从而具有有限的特殊的性质,这种有限和特殊使追求自我发展和完善的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交流成为必要。根据唯物辩证法的观点,事物之间的联系有对立和差异,必然也有统一和共性,对立和差异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不可忽视,也最能表明意识形态各自的身份。但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当前在不丧失自我的前提下,更应该注重探寻存在对立和差异的意识形态之间的统一和共性,相互学习,谋求意识形态领域的和平共处局面,而这正是对话的本质规定和价值追求。当然通过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对话达成一些共识可能是缓慢而痛苦的,但毋庸置疑,对话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紧迫过,其在当代应该成为具有生命力和前途的意识形态的存在方式和发展基础。所以,要摒弃无知与偏见,转换思维范式,让对话成为当今各种意识形态相遇时的主要选择,这符合世界和平与发展这一时代主题的要求,也是人类追求和谐的内在价值体现。
  
  2.对话应成为心智习惯和美德,推动意识形态发展
  对话是思想的磨刀石,鉴于各种具体意识形态自身的有限性和不足,意识形态彼此间必须进行深层次的对话。“以求无限地接近无限的终极意义和真理——那个永远可以追求却永远在远去着的地平线”。据前所述,进行意识形态间对话并不是要求人们放弃自己特殊的信仰,相反,正是由于对立和差异的存在及意识形态的不同身份,才有必要对话。但对话并不是为了强化对立和差异,而是为了学习对方,获得更多的真理,这种多元的统一才是对话的效用所在。具体的意识形态要深刻地意识到自身的局限性,尽量避免绝对主义的、排他主义的概念和术语,使对话成为信仰者的一种心智习惯和美德,在不同意识形态相遇时使对话成为一种自觉,从而在对话中丰富、发展和完善自我,也只有这样的意识形态才能得到人们持久的强烈认同。
  承认意识形态间对话有利于促进具体意识形态的自我内在转变和发展并不困难,但要说清对话在何种意义上是真正可能的则不那么简单。对话的真正发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基本点:(1)对话各方必须祛除对真理理解的绝对化,各种意识形态要有自我批判与开放包容的品质,在忠诚信仰的同时面对分歧点要容许变通,否则就无法顺利交流。(2)对话各方是平等的,参与对话在这里是一种权利,但要避免为了主张自身的权利而在对话中企图对对方进行权力控制。也许对话过程中会显现出某种意识形态的优势地位,但这种优势不应转化为霸权,否则意识形态间的对话将可能中断,冲突和斗争会成为意识形态相遇的主题特征。(3)图难于易,即意识形态间的对话先处理最有可能提供某种共同立场的问题,随着交流的深入再逐渐解决棘手的问题。(4)意识形态间对话不是融合,经过对话的各意识形态内容可能会有所改变,但不会失去各自的本质。当然,各意识形态经过对话后的不同程度发展可能会导致在争取更多民众力量的认同方面发生强弱变化,甚至一种意识形态取代另一种意识形态成为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这与所谓殊途同归的融合有天壤之别,不可混为一谈。(5)意识形态间对话直接看来是民众之间,特别是不同意识形态的专家、学者之间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在对话,实则是不同文化
论文联盟网 www.Lwlm.COm转贴于论文联盟 http://www.lwlm.com
欢迎浏览更多论文联盟首页政治论文政治哲学文章
收藏 & 分享 推荐 打印 | 录入:

相关文章